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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之又是沈从礼唯一的女儿生的孩子,种种光环,沈从礼绝对不会亏待她。
甚至很有可能会将沈家一半财产都留给她。
那届时,以沈世献的性子会善罢甘休?
先生性格最是强势,不容欺骗隐瞒。稚欢小姐骗他那一出,直接又让两人关系回到从前。
一个想要将人牢牢攥紧,一个心心念念想要摆脱远离。
这种状态之下,最容易的就是受人挑拨和利用。沉吟片刻,李易开口问了这么一句:“如果稚欢小姐真的受到伤害怎么办?”
周临渊笑了,漆黑的眼眸中翻涌戾气,他将烟头湮灭在烟灰缸里,起身往外走,只冷冷地留下了句。
“那就先宰了沈世献。”
*
御苑
一听沈稚欢说要回来,沈从礼立马放下手上的工作,甚至还将单位的会议往后推迟了两个小时。
就是为了陪他外孙女吃个晚饭。
沈稚欢回到御苑时,沈从礼刚端了盘切好的凤梨从厨房出来。
“外公!”少女人还没到门口,带着微微激动的清灵声音传入耳朵。
沈从礼回头看过去,小姑娘背着个大大的书包小跑过来,长发被风吹得飘起,白嫩脸蛋上笑得好看。
沈从礼心头一软,笑着哎了声,又伸手去拿她书包:“怎么背这么重的书包,大学还有这么多作业吗?”
少女一边解书包一边摇头:“作业一般都线上完成的,这些是我给您和雾河带的礼物。”
说着,沈稚欢打开书包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金色礼盒递给他:“我看您平时有写毛笔字的习惯,所以特地给您买了支狼毫毛笔,还找人专门定制了一块端砚,希望您能喜欢。”
家里的小孩儿背着书包去学校住了一个星期,不仅把自己养得脸蛋长了肉,还贴心地给他带礼物。
沈从礼看着礼盒内躺着的砚和毛笔,心窝一片暖和,连声说喜欢。
“喜欢什么?”惺忪散漫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沈稚欢下意识地回头看去,沈世献穿着身休闲服,踱着步慢悠悠地从门口进来。
对方额前发丝微湿凌乱耷下来,遮住高隆锋利的额头,懒懒散散的一双浅瞳,一看就知道是刚起床。
“小舅舅早上好。”沈稚欢打了声招呼。
沈世献眸光落在她身上,点了下头,往太师椅上一坐,拿过旁边的水壶倒了杯水。
“欢欢给我送的礼物。”沈从礼说:“狼毫毛笔和端砚。”
沈世献看着茶几上的礼盒喝了口水,这小蛋糕倒是挺会投其所好。
他抬头又看了眼旁边的沈稚欢,勾唇说了这么一句:“沈世欢,我给你外公送了几千万美金一个的古董花瓶都没见他高兴成这样,瞧你把你外公哄得多高兴。”
闻言,少女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,拿出书包里的猫条,转移话题问了句:“我…我先去抱雾河出来。”
“让佣人去欢欢,一周没回家,先陪外公聊聊天。”沈从礼指使了句餐厅那边的女佣。
“那猫在我房间里,”沈世献懒腔懒调地说了这么一句:“它昨晚扒我窗户,我就找了个笼子关了起来。”
话音落,沈从礼觉微微皱了下眉,侧头看了旁边的沈世献一眼。他记得这小子最不喜欢猫狗之类的宠物,猫扒他窗户,他竟然还耐心地找了个笼子关房间里。
这种行为让沈从礼觉得有些匪夷所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