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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小记【1 / 1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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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云州,我,一文,我们三个都是近视。他们两个都戴黑框眼镜,而且格外好看。我一直戴粉色眼镜,因为是黄白皮,倒是不怎么显黑。

一文说看不习惯我的粉色眼镜,但是我自己觉得还挺好看,有时居然觉得自己萌萌的。那个时候美颜相机流行贴纸和特效,当时的照片如果放到现在来看都是非常有年代感的。

郑云州戴黑框眼镜非常的儒雅,就是那种温温柔柔的大男孩,很有书卷气。后来我在嵩哥身上也发现了同样的特质,所以我格外喜欢嵩哥。但是嵩哥不是爱屋及乌,因为后来我不再喜欢郑云州之后,还是喜欢嵩哥。我想可能先喜欢郑云州,是老天告诉我,以后我会很喜欢一个跟他很像的人吧。

我喜欢的人,只有郑云州和嵩哥。他们俩都是共同的特质,黑色或暗色的方框眼镜,干干净净的样子,整整齐齐的桌面,好看的字,大大长长的手,笑起来很可爱,最重要的是都很温柔。

双子男的本质应该都是很花心,招蜂引蝶,郑云州是因为在高中时,最好的异性朋友就我一个,而我还总容易因为他和别的女生吃醋,所以哪怕是朋友时期,他也只有我一个最好的异性朋友。后来上大学,他才恢复双子男的本性,爱社交,有魅力,同性异性缘好,身边众多异性环绕。

我其实没怎么描述过郑云州的长相。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,但是少白头总有几根白头发。在一起之前每次他理发都是寸头,我很不喜欢。在一起以后我给他建议只剪两边,上边不剪,刘海稍稍留一点短短的。他照做,之后就像换了个人,非常清爽的男高中生。有一次我同桌看到他理完发的样子一愣,说了一句,郑云州怎么感觉不一样了,好像更好看了。我心里暗笑,还不都是我的功劳。

郑云州有一双圆圆的眼睛,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吴磊,他的鼻子像嵩哥,圆圆钝钝的很可爱,嘴像二硕的嘴,看起来就很好亲。他摘下眼镜的时候,看世界有些不清楚,但是眼睛更大了,看起来像个可爱的修勾。他戴上眼镜的时候,和嵩哥的气质有一点神似,但是是活泼的那种。我爱他所有的样子,我曾经拿着他的眼镜把玩,但是发现自己戴上没有他戴好看。

大三的时候配了一个黑框眼镜,带了一学期。虽然知道不好看,但还是很执着。等我终于换了更适合我更好看的眼镜之后,我终于对郑云州释怀。

其实戴黑框也不全是因为他,因为那时我刚开始喜欢嵩哥,所以能戴嵩哥同色类似款式的眼睛我很开心,一学期都觉得自己文质彬彬。

说完郑云州再说说一文,她染暗棕色的头发,发质很硬。做过离子烫,头发很直很长。我最喜欢她把头发扎成马尾的样子,青春洋溢的很好看。她的身材比例很好,虽然170,但是不壮,各个地方都刚刚好。我喜欢她匀称的腿,喜欢她修长的手指。她的眼睛圆圆的,鼻子有点像谭松韵,娃娃脸圆圆的,声音也是娃娃音。郑云州和一文其实有一点像的,我总是说他们像亲姐弟。不戴眼镜的她很清秀,戴上眼镜表面看起来像个小学霸,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学渣。每天很努力的学,但是就是笨笨的,每次考试都在后两百名。大学她去了一所专科学医,郑云州去了一个本科学医,我去了一个本科学金融,我们再也没见过面。

而我呢,发质在软的里边偏硬,在硬的里边偏软。头发长得很好,又黑又亮很少分叉。我很感谢这些年读书的积累,因为总有人说我身上有书卷气,可能跟场面戴眼镜也有关系。也有人说我是学霸脸,甚至工作之后领导说我是冷美人。因为我比较社恐,不太主动和别人搭讪,甚至有的同学同班几年没说过话,所以几乎遇到的每个人都会说,一开始觉得你很高冷。我很清楚我是属于耐看型,第一眼看可能只会觉得清秀,多看一看才会觉得很顺眼。类似赵丽颖的方圆脸,但是脸部线条不是圆圆的。有一点颧骨,瘦的时候经常两腮瘪一点下去,俗称的有棱有角。如果稍微圆润一点就很可爱了,镜头里拍出来脸也总是有一点圆圆的,但是现实真的没有很圆。

我还是很喜欢我的骨相的,因为这种是气质挂,就是二十岁什么模样,四十岁还是什么模样。但是庆幸,二十岁没有显老。

小初高的时候留齐刘海青春洋溢,大学以后就不怎么留了。就大二留过一段,那时候也很可爱。大三开始都梳上去,也有人说梳上去更好看,但是我家人一直坚持放下来好看。毕业了放下来,之前的男朋友也说,放下来简直像变了个人,变成甜妹而不是职场女孩了。有人说我的眼睛好看,但是我并没有觉得,因为人总是有一些小缺陷的。我总觉得我五官不对称,所以每次有人这么说我就很心虚。也有人说过我好看,但是我听了都会感动然后不自信,说的真的是我吗?之前说过,因为郑云州的一句话,我不自信了很多年。也因为小时候没怎么照过照片,导致我不怎么敢面对镜头,即使面对也很不自然。

但是有时候拍了集体照,我找到自己之后发现,好像没有难看。但是也总会觉得,别人眼里的我是这样吗?为什么和相机后置拍出来的不一样呢。后来才知道,是手机角度问题。我很喜欢大学拍的毕业照,照片里的我穿着方茴同款高中校服,带着淡妆,青春洋溢。可惜那里边有我讨厌的人,就删掉了。但是还是很感谢真的多年,书籍的熏陶,学校的教育,不然不可能长成我现在的面相。

一直都很喜欢书,哪怕不看,只是手里拿着,眼睛看着它们整齐的在我的书柜里,都会觉得很满足。

我一直有个心愿,把所有的书都放到我的书柜里,然后,买更多我喜欢的书。现在有在一点点去做,也觉得很开心。我最喜欢的礼物,除了玩偶,就是书。

我还记得前不久收到之前买的书的感觉,迫不及待的拆开包装,爱不释手的拿着看,小心翼翼的拆开,放在枕边陪我睡了一夜,欢欢喜喜的放进我的书柜。

我一直喜欢整理,觉得自己很适合去当文员,整理各种文件。我最喜欢记录书名,我最喜欢的软件是备忘录。上面有我各种统计的东西。我会从a到z记录书名,喜欢的那种,已经买了的打钩。听过的或者以后想看的也会补充上去,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开心的事。

我也很喜欢备用机,有时候用它真的很方便,我真的很喜欢。我也很喜欢滑板,之前卖了游龙板,因为实在害怕,也掌握不了平衡。然后又卖了短板,因为是一个玩具板,不是很好用,还摔过跤,也没那么稳当,现在对它还是产生惧意。

最后我留下了一个长板,是我最喜欢的滑板。上脚的那一个我就很惊讶,怎么这么稳,那个晚上我整整滑了一个小时,没有摔跤,玩的汗流浃背。之后的每一次,我从来没再摔过跤。

虽然它买的最晚,但是它最适合我。从这里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,不要将就。也许合适和喜欢来得晚,那也不要在他来的路上,因为着急,随随便便选一个喜欢不合适或者合适不喜欢的。

有了它之后,我再也没带过护具,也再也没有带别的板子下去过。虽然短板好看,游龙板帅气,但是它们都不合适。虽然长板朴实无华没那么好看,但它稳稳的让我在上边滑行,甚至我还能用巧劲让它转弯,而不是必须下来调整方向。这就是合适的人,会跟随你的步调。

虽然我很久没玩了,但是我依然很爱它。我决定,等到春暖花开之际,我要下去玩滑板。当然还是全副武装,口罩,耳机,晚上。我太想念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。